2008年5月29日 星期四

赫爾辛基宣言

赫爾辛基宣言 的內容當作人體試驗規範的基本原則。這些原則包含:
  1. 受試人在自由意志下的同意。
  2. 受試人對實驗所涉內容有一定程度的了解。
  3. 實驗目的是為了人類社會的福祉。
  4. 人體試驗前須先有實驗室或動物試驗。
  5. 盡力避免對人體身心的傷害,若實驗中途發現對人體有害,需立即停止實驗。
  6. 在合法機關的監督之下,由具備資格者進行實驗,並事先擬好補償措施。
  7. 提出了「告知後同意」法則( informed consent)。
  8. 除了人體試驗的受試者外,也包含所有的病患,對於自己的身體,有說「不」或選擇的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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